我要写一个关于晨树的同人。只是觉得有意思。
我还要写一个总是不停遗忘,而且遗忘的非常迅速的人。
还有一个永远不会被人记得的人。
A
B
我叫什么我已经忘了,我在那里出生在那里成长我也已经忘了。
我总是忘记事情。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只觉得脑海里一片空白,隐隐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隔夜的梦里依稀闪过,但是像隔着一片沙漠,扭曲的空气阻挡了一切真实,看不清。也许我昨天还爱过你,但到了今天早上我就不记得你的容颜。多奇怪。
更奇怪的是,我还会说话还会阅读还会思考还有逻辑还有理性,唯独不会写字。但这推算过来也不奇怪,如果我是主导这个遗忘病症的智能病毒,我也不会让寄居的主体会写字。懂得记录的健忘症还有什么意义?不过我还记得一句话,白昼就这样报复夜晚的背叛——忘记所有的梦。上午九点多的时候我想,那么我对昨天的遗忘是为什么呢?是什么在惩罚什么?我依然在生活。
遗忘是普通人的重负,却是流亡者的天赋。这有遗忘,流亡者才能不带任何负担的离开。因此我热爱流亡。
我热爱的还有摇滚。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有时会突然跳过一段曲子,让我情不自禁地哼唱或弹奏,用我的黑色吉他。我的黑色吉他是哪里来的我也不记得了,我所知道的只有它的木箱能让我觉得温情,它的弦能让我觉得危险却又不可自拔地迷恋。也许有一天如果我过腻了这种生活,我会用它的弦来结束我的生命。不过因为我会遗忘所有的昨天,所有的早上对我来说都是新鲜而迷人的,所以,不出意外的话,我永远都不会自杀。
九点13分的时候我想,也许我过的生活最最千篇一律,只是发生的地点不同没有别人知道,知道真相,这会让我自杀的真相的唯一一人,我自己,也被这种奇怪的能力给欺骗了。所以我继续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每当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很难过。到十点的时候今天我已经是第七次这样重复了。我希望自己明天还能记得今天的想法,哪怕它如此灰暗。
不要以为我是一个颓废的人,不是的。因为我会忘记每一个昨天,我知道我今天作的所有事情一觉醒来的明天都会忘记,所以我就拼命地经历,然后拼命地写曲子。多奇怪,不会写字的人却会用六线谱来写曲子。
我喜欢黑色,因为我喜欢的吉他是黑色的,还有就是因为我的行囊里都是这种颜色。我尊敬以前的自己,就像我尊敬自己一样。因为我是一个和善又积极的人。刚我从火车上下来之前,邻座的人告诉我,我是世界上睡觉最像死亡的人。每次醒来,我都会过最短的一生,每当黑夜降临,我就死去,和此生说再见。我喜欢他的这个比喻。但我不喜欢他这个人。因为他之后就说如果把我的生活拍成电影一定会很艺术,可以表达出最永恒的哲学主题云云。我不喜欢他把属于我的生活一下子上升到全人类的高度。
现在我按照火车票规定的地点下了车。这里应该是我昨天想到的地方。可惜昨世的我生命太短,不得偿己愿,只能靠今天的我。总得有人愿意牺牲,也许反而得到意外的惊喜。
这座目的地城市有点奇怪,我甚至不能依照理性来推断昨天的我的想法。就连我也不能从第一眼的观察里得到一点惊喜。几乎都是一样的街道和几乎都是一样的人,灰蒙蒙的红和灰蒙蒙的蓝,灰蒙蒙的绿和灰蒙蒙的黄。就像半死不活的爵士摇滚。或许我自某个开始这种遗忘的日子起,就一直在两个地方之间奔波,作着最规律的流浪者,只是我无从得知……
我紧了紧我黑色的牛仔上衣,看了看黄昏的阳光走向街道,有点替昨天的自己伤悲。他的愿望我已经不能知道或达成了。
C
我是一个幽灵。
不,我有影子。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鬼。我活生生,有着红的血咸腥的汗和温热的肌肤。但是我仍然是一个幽灵。
没有人记得我。
也许你今天会遇见我,爱上我,嫁给我。但是你明天就不会记得你嫁给了谁,哪怕我站在你眼前。可是我还记得一切,记得你拨动头发用的食指指尖有一颗小红痣记得你喝啤酒要放两颗咸话梅。这多么奇怪!
更奇怪的是我还没有自杀。所有人都往前走了,只有你一个人还留在原地的感觉,我已经痛苦到麻木。我不记得第一次发生时在什么时候,这倒是很诡异的一件事。所以我一次又一次地疑心自己被某个神秘邪恶的巫师给诅咒了。只要我的黑豹公主拔下了他长在脑门的三根金头发,我就得救了。
带着这种想法我上了路,穿上我的黑风衣,背着我的黑吉他,带着我黑色的孤独。我喜欢黑色,因为我觉得这是一种温暖的颜色,和外界的气温无关,不论是寒冬还是酷暑都可以让我感觉到温暖的颜色,还有就是它像我,它是我的颜色。
我学会吉他的经历很坎坷,每一天,我都要说服老师再收我一次。为此我浪费了不少时间,但我学得很快。因为我必须如此。有些时候我觉得我是一个微缩的上帝。每个人的生命,对于我来说,都只有一天。我遇见过的人在第二天第一缕阳光透过他们的眼帘之前就死了,而我旁观,或者加入他们的前生今世。他们一直死一直死,我却一直活一直活。有时候我会有观看樱花飘零的错觉。
为了不失望,我再不和他人深交,尤其是笑容落寞气质冰冷的女孩子。一天造成的伤害大得可以超出人的想象。我只能不停地进行柏拉图式的暗恋,或者交易式的苟合。
我留长发,长到可以遮住眼睛。因为三年两个月十九天前一个路上遇见的女孩子曾经对我说过,我的眼睛晶莹漂亮,如果我想让人爱上我,只需要让她们仔细看看我的眼睛。但是她在第二天清晨对我说了同样的话,我礼貌地道谢,然后提前下了车。看着她依依不舍的眼神心里的钢琴线一点一点抽紧。
我一座城市一座城市的流亡,寻找我的黑豹公主。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详细地记录我的经历,我的幸福我的痛。我想靠这种方式来忘记。但是做不到,往事就像今天才发生的那样历历在目,毫发毕现。
我想到曾经看过的一部香港电影名叫东邪西毒,里面的两大武功高手都在寻找一种叫做醉生梦死的酒,希望可以忘记无法挽回的爱情。我就是那欧阳峰,越想忘记就越会一遍一遍地回想,就因此愈发刻骨铭心。当整个世界都中了忘情水的毒的时候,我却独自清醒。
乘坐的长途汽车不紧不慢地穿过一座城市,我透过尘迹斑斑的的玻璃往外看。这座奇怪的城市在暮色的笼罩中有着一种奇怪的轻盈的气氛,让我有落泪的冲动。于是我走上前去拍拍司机的肩膀,一分钟后我踏足在这座城市的柏油路上。
2005年4月11日星期一
突然,offer多了起来,一时间不只是喜是忧。毕竟,我不止于沦落到要回家靠父母养活的田地,但是所有的offer几乎条件都差不多,难分优劣。
这学期花钱像疯了一样,兼职也没有什么下文。反而我介绍进去的留学生不用交签约金这个星期就有试镜。白种人在中国也有优待。Matt说他个人并不喜欢这种优待,因为不公平。我笑笑说我更不喜欢,但这是现实。
周五和导师讨论毕业论文,讨论完后天色已晚,和导师一起出来,顺便被问起如何发展。不知道说到什么问题的时候导师突然一拍脑门,说哦对,你是本科生,我一不小心把你当成研究生了。
我嘿嘿明喜。周六疯狂的看电影,从一个故事到另一个故事,就像经历人生一样。让我想起写过的一个无名的吉他客,所有人对他的记忆只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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